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『部落格達人比賽』

贊助單位: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 目的:為推廣海外正體華語文數位教學,鼓勵海外僑校教師運用「全球華文網」之豐富正體華語文數位教學內容,建立部落格,正體字華語文數位教學資源融入僑校。

二、參加對象: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所屬會員學校之老師、行政人員及家長或有志於華語文教學之人士。

三、比賽規則:報名表:請以個人為單位報名,填寫部落格版主本人真實姓名、Email 信箱、聯絡電話,及部落格所在網址。若經查或檢舉非版主本人報名,取消資格。部落格需發表文章數量5篇以上,主要內容必須至少有1/2 以上與華語文教學主題相關,以正體字為主,並和學習者/學生/家長有良好的互動性。「部落格」參賽資格認定:由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選派之評審評定。內容評比時間為:20081211日起至20081215日止。

四、活動日期:(1)報名:20081201日起至20081210日截止。(2)公佈:20081215日公佈得獎名單。

五、評審內容:(1)部落格內容是否1/2以上與華語文教學相關主題文章。(2)部落格如未能開啟網站則視同自動棄權。(3)部落格內容如有違反善良風俗,即取消資格。(4)發表數量:是否已發表相關文5篇以上。(5)發表品質:文章或照片的品質有一定水準及觀點。

六、評分標準:主題內容50%、版設計20%、互動性10%、教學創意10%、教學實用10%由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邀請專業評審,評選出優勝名單得獎名單,於2008 12 15日公布於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網站/部落格及西雅圖華僑文教中心網站,並擇期舉行頒獎活動。

『達人部落格3名:每名頒發150元等值獎品/獎狀一張『特優部落格3名:每名頒發100元等值獎品/獎狀一張部落格3名:每名頒發80元等值獎品/獎狀一張若參賽人數少或未入選標準,得少入選名

其他說明1.參賽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,如違反即取銷資格。2. 參賽部落格將連結於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部落格 欲報名參賽者,請於12/10以前詳填以下報名表,Email至nwacls@gmail.com或於12/08(郵戳為憑)以前將報名表直接寄至NWACLS  15233 NE 73 St., Redmond WA 9805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 

2008西北區華文學校聯誼會『部落格達人比賽』報名表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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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□男    □女出生日期西元 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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