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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分享permaclick (95) | sraliumei172737 | 十一月 05, 2009,19:37
星期五在部落格的課堂上,很簡單的介紹“已知信息在前,未知信息在後”,猶言未盡,事實上,這個議題非十分鐘可以解釋的。在前一篇文章也受字數限制,不能暢談!所以我在這兒再補充一些!
不知同儕們有沒有覺得華裔子弟普遍存在一個問題,那就是詞彙量雖多,講出來的話、寫出來的文章,單句看來沒有錯,如果在總體看來,就讓我們覺得怪怪的,又不知錯在那兒! 我們改好時,他們又說不是他想要講的話!(其實,是我家的寫照。)我個人覺得這些問題出在總合時,合得不好欠缺中文句子連接的邏輯概念!另外句型的選擇錯誤也會有影響(在此略談)(註1)。
因爲中文的語法跟葡語語法有相同處,也有相異處。在潛意識裏,這些孩子們用了葡語語法概念。這些問題只會發生在葡語有根基的子弟還有外國人身上,從小在國内生活過一段長時間的人比較不容易發生。
言歸正傳,在中文語法上開宗名義第一章,我覺得就是“已知信息在前,未知信息在後”這個概念影響的不只是句子的語序,還有一些特殊句型的產生,甚而文章的整合!
好!我們現在來看,“已知信息在前,未知信息在後”的概念是什麽!再看與語序、文章的整合的關係是什麽?
中文裏的始發句,通常是跟葡語一樣,主語+動詞+受詞。但是有時並不是這樣!
例如:天主堂中文學校 你 知道 嗎? 看似兩個主語,不是嗎?語法上不符合“主語+動詞+受詞”。
你 知道 天主堂中文學校 嗎? “主語+動詞+受詞。”不是很符合語法嗎?
二者有何差別呢?
① 因爲“已知信息”是包括前文所提或衆所周知的信息。
“天主堂中文學校”屬衆所周知信息,華人均知。所以它可以放在前面。
② 我們已經把“天主堂中文學校”放在句子前面了,有什麽作用?爲什麽要如此做?
首先有“強調”的作用,其次有“連貫”的作用。(有時並存,有時非並存)
好!我們來利用這兩句話寫文章!
例如:小王:明年我要被公司派到中國工作。我想學中文,這樣會比較方便。你知道哪兒可以學中文嗎?
小李:天主堂中文學校不錯,你知道嗎?那是一所有50年歷史的學校。……
強調“天主堂中文學校”衆所周知。亦起“連貫”作用且馬上回答“哪兒”的問句。直截了當!
若接下文則是再強調此校。不介紹校史亦無所謂!變成
小李:天主堂中文學校不錯,你可以去。 簡潔!
如果我們把語序換一下,試比較!
小李:你知道 天主堂中文學校 嗎?那(註2)個學校不錯,是一所有50年歷史的學校。你可以去這學校……。
沒有直接回答問題之外(文不對題),先介紹學校,有兜圈子之嫌。若把介紹詞語刪掉。變成:
小李:你知道 天主堂中文學校 嗎?你可以去這學校。
若無下文,同儕們會不會覺得句子怪怪,話沒講完似的。原因在何處?答案是
“天主堂中文學校”在句末是未知信息,既然小王不知道“天主堂中文學校”,那麽小李叫小王去唸這個學校,是不是應該解釋一下原因呢!
諸位老師意下如何?
註1:句型選擇錯誤,有時會扭曲意思,文章不順的情形發生。
註2: “那”指得是天主堂中文學校。→有上下文時,第二句才提到前面。有“連貫作用”,連上一句。
無論如何,中文脫不開把已知信息搬到前面。隨處可見!
教學分享permaclick (137) | sraliumei172737 | 十一月 05, 2009,19:02
例如:杯子打破了!
通常我們看到這句子中有“了”,我們會跟學生解釋這代表過去式,沒錯!
“了”全然代表過去式嗎?好像事實上不盡然!
又例:看窗外時,發現下雨,接著馬上說“下雨了!”,時間是現在(發現下雨的當時),如何解釋這個“了”字。因爲它會關係到這句話的意思。我們試著去揭示它的意義。
① 是過去式。意思是“已經下雨。”
② 是過去式,不知什麽時候開始下但下到現在。
③ 哎呀!我怎麽這麽糊塗,外面下雨了,我都還不知道,我怎麽回家呀!……
我們選哪一個?似乎好像都可以。答案揭曉!三者均是!同意嗎?那麽我們怎麽正確解釋這個“了”!
“了”的意義:
① 已經發生(但不表示已有結果)有時有連續性。
② 有特殊含義。也是新信息要告訴別人的。
例1裏“打破”是一次性(结束性)的動词,所以是過去式(動作完成),同意嗎?!
如果一次性(结束性)動词後接的是“了”。“了”代表‘過去’的意义。即動作完成。
(结束性的動词、结果補语、趨向補语、又、……等+“了”代表“過去”意義。動作完成。)
例2裏“下雨了!” “下雨”是持續性動詞,所以意義為動作開始且連續,即不知何時開始下雨,但下到現在。
如果動詞是連續性的動词後接“了”。“了”代表‘過去’的意義之外還有連續之義。
所以,“了”只提發生,不提结果,是不是代表過去式是要看動詞的性質的。
在例2裏,又有另外的意思③。
所以,“了”還有特殊的含義,沒有說出來。
“了”在句末時,通常有兩种意義,一個是動作已經發生。另一個是整句都是新信息告訴別人。但會只有一個意思的情形發生,不是每句都有兩個意思。
教學分享permaclick (166) | sraliumei172737 | 十一月 05, 2009,18:29
中文的形容詞會在這兒提出來,一定有它特殊之処,比方説
他很高。 他高。
哪個對?大家一定選前者。沒錯!後面的那句就不能說了嗎?試看下例
他高,他弟弟矮。 不也成立嗎?即 他比較高,他弟弟比較矮。
再看一例
我很高興。 我高興!怎麽樣!関你什麽事! 嗓門提高一點。
另一例
雞蛋挑大的買。 即 雞蛋挑比較大的買。
結論:中文的形容詞跟英文、葡文的形容詞不太一樣。除了有他們的功用外,尚有
“比較”的意義在内。所以,若我們不要形容詞的“比較”意義時,前面就一定要有副詞修飾語。